近日,云南省衛生健康委制定出臺《醫療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以消防標準化創建為抓手,加強和規范全省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提升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。
1、明確消防安全職責
《規定》對明確了全省各級衛生健康行政行政部門職責、醫療機構職責、醫療機構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、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、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職責。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真履行消防行業監管職責,落實“管行業必須管安全、管業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”要求,督促、指導醫療機構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,全面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;各醫療機構應堅持安全自查、隱患自除、責任自負,完善消防設施,制定消防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和滅火疏散預案,提高消防自防自救能力,保障消防安全。
2、完善消防安全制度
《規定》要求各醫療機構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,處理涉及消防安全重大問題,研究、部署、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;建立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,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,進行定期維護、檢查,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符合要求;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,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,消防設施檢查和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;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醫療機構應制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及應急程序;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;建立用火用電管理制度;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;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。通過一系列的制度,不斷壓實消防主體責任。
3、規范防火檢查巡查
《規定》要求各醫療機構應當明確消防巡查人員和重點巡查部位,定期開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。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。重要節假日、重大活動前至少組織1次防火巡查和消防設施聯動測試,建立結合實施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,對發現的問題隱患立即督促整改?!兑幎ā愤€對防火巡查、檢查的內容做了規范。巡查、檢查應及時糾正違法違章行為,消除火災隱患,并記錄存檔。
4、扎實開展消防宣傳與培訓
《規定》要求各醫療機構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,醫療機構應設置消防宣傳專欄、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固定消防宣傳設施,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及患者、家屬的消防安全部意識和技能水平。醫療機構應當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人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、易燃易爆危險品特種崗位人員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。
5、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和演練
《規定》要求各醫療機構應當建立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,成立包括滅火行動組、通訊聯絡組、疏散引導組、安全防護救護組等在內的組織機構,優化處置程序。各醫療機構重點單位應建立微型消防站,配備必要的人員和消防器材,并定期進行滅火演練,提升滅火自救和組織疏散逃生能力。